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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女死囚——生命极地写真》作者:陆萍

当求生的欲望,一天比一天成为可靠的事实时,从灵魂和肉体深处涌现的巨大的喜悦,也一天比一天消淡下去了。
我慢慢回忆起过去的生活,但常常是跳过婚姻生活的那一段,想起在学校在农场的峥嵘岁月。想起亲人想起同学想起小时在一起的邻居。
在放风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在我们监房的大门口,栽有两棵广玉兰树。比我人高一点,枝上墨绿的树叶,在风中飘飘摇摇,我料定它们是自由的。
我发现失去自由的日子是痛苦的。我真正体会到"强制"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了。
我认为我的刑期仅次于极刑,是罪大恶极的。本来是要被逐出这个世界的,现在我还活着,我要以对这世界感恩式的报答,来支配我剩余的生命。
记者,我知道我不能以那种残忍的手段去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是犯罪行为;但是我与那个人在一起的生活,比我在这里的日子要痛苦得多。
有一句话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这句话在我身上,似乎已失去了作用。这话怎么说呢?我当时在"作恶"前,对他实在是恨透恨透了,又苦无他法;走这一步棋,在潜意识中总觉得我要把什么都豁出去了,包括我的生命;我宁肯将这"千古恨"饮下肚去,也不愿意和他再过下去了。
我总宿命地认为,是我自己——劫数难逃。
游离本次采访的题外话。与心理医生的交谈纪录。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事情确实也棘手。试想,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吧,男人要杀人;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吧,却没料到女人要害命……
案发前的第九次调解成功,是以女方委屈接受男方为前提的;如果女方坚持要离,男方看来也不会屈就。他袋里的保证书,如果起不了作用,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再则,和蔼可亲、孜孜不倦的调解干部们,以"和为贵"的国情精髓,也会千方百计地做女方工作的;再说那刻女方的一时"放弃",正好迎合了调解干部理想中的局面,女方不是接受下来了吗?这个家庭不还是"好好的一家子"吗?谁也不会知道个中的内情。不知内情——在外人眼里,包括在调解干部的眼里,就等于没那么回事。
当这内情爆发成重大的凶案时,我在采访时曾不断设想着事前可否以什么样的法子来避免?但是前思后想,也是不得而解。
我拨通了本市著名心理医生张炳全的电话。
张医生说,被害者吉龙光在生前患有很典型的心理疾患——虐待狂。何以见得?
他在与妻子姐夫的交谈中不是说过,因为妻子说话很风趣,他喜欢她所以就打她。当时在场的人都觉得他不对劲,喜欢妻子应该爱她护她才对呀,怎么能打?
张医生说,这个问题是病人本身所无法回答的,即使是回答正确也没有用,他将会是继续我行我素。
因为他面对讲道理的岳父岳母或者威严的法官时,他确实在心里感到是自己错了,这属于一种道德上的认知;但是他病理上的虐待情绪上来时,又会把写过的保证,说过的承诺忘个精光!也就是说,生理层面上的病理情绪,并不因为你有社会道德上的认识而自行消退。
本案被害者不是一次次认错,一次次承认自己的不是,事实上他是屡教不改,周而复始。这就是病症的临床表现。
虐待狂患者,是在向对方施行性的虐待中,才能得到性的满足。
国内外的患者大都一样:虐待狂是不会向外界公开自己的这种"隐私",而被虐待者也当作是自己的隐私不肯向外袒露。
当今社会上很多很多人对这种心理疾病还没有认识,有些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是一种病。本案吉龙光毒打母亲的事,很可能开始是一种轻微的人格障碍,越到后来就越发严重,直至发展到一种难以治愈的心理疾病。
心理医生都恪守着对患者绝对保密的职业道德。
患者自己认识到了自己有病,是应该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宁去求助心理医生。
虐待狂病人是有自制力的,是行为能力健全者,如若触犯法律,法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在国内外都是一样的。
张医生还说,吉龙光除了心理上有病,他的生理上也不正常,他精力过旺,也是内分泌失调的一种疾病,其实可以到瑞金医院的内分泌科去看看,药一吃马上就可以削弱"喝茶"的欲望的。
与张医生一席谈,记者已感无需再说什么了。
有关这个案子,我曾写过文章在杂志上发表过。不想竟然收到不少天南地北的读者来信。这些读者,都是一个个如火吻燕般的人物。
有个来自云南省的"向你求助的人:鱼某某",在1997年10月13日的来信中如是说:
"陆萍姐姐,你文章中的女主人就好像如我,唯一不同的是悲剧还没有发生。看了你的文章后,才知道这是一种病,由于我这里地处偏僻,没有心理医生,更不知道如何求医。恳求你能为我的求医助一臂之力,救救我那即将破碎的家庭……"
一个在南方大城市某局,专事"女工委员"工作的女士,避开他的丈夫,在单位里偷偷给我来信。她的来信中这样告诉我说:
"……即使在晚上看电视,只要镜头中有三角恋爱,他就会莫名其妙地把我当成影视中的坏女人,骂我、打我;而只要我一开口,棍棒就朝我来了……我太苦了,家中父母都已年高,且姐妹又住得很远,远水救不了近火。我日夜在煎熬之中,心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说,我该怎么办?请告诉我心理医生该怎样才能联系上……"
我每收到这类信,就给张医生打电话,我非常同情这些倒霉的姐妹们。并且回信安慰她们,做一点我力所能及的事。我知道,因为我们的国家和国情,根本不可能有"试婚"这一说,待木已成舟,真相大白之日,早已悔之晚矣。
当我的这本《走近女死囚》,欲出版之际,特地又补上来信的这几笔,也算作是一种信息的传递和对社会的呼吁。
命运是什么?是指降临于我们身上的某种特殊或偶发性的不幸。
那么生活的人群中像吉龙光这样的虐待狂,又有多少呢?或许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或者说是很低,但是如果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的可能,只要降临到了你身上,你就是千分之千、万分之万了,这某种特殊及偶发性的不幸,就是属于你了。
本文主人公火吻燕,还包括我接到的这些来信的女士们,都算在其中。
(十)
是的,既然靠着后悔和痛苦并不能改变现状,那么我自己为什么不接受自己的命运,选择深刻性的价值,并让自身相信且欢喜自己以及所属的客观存在呢?
我没有什么好怨的,往昔已不堪回首,我就朝前看。我想我还年轻,既然命运没有给我安排绝路,(我对法律于我的宽恕感恩不尽)我总要好好活下去才好,不管我已落到了何种田地。
门外那两棵广玉兰,似乎又高了许多。它的树荫,已经可以把窗外的阳光挡住半尺左右了,为避免光线直射耀眼,有时我总爱把手中的劳役活儿,凑在它的荫影下编结。
我总感到我那被压抑了四五年的青春活力,在这块地方重新焕发了出来。我不再沉默寡言,不再无精打采,不再萎靡不振。我人精神了,结实了,内心中充满了希望。
1986年1月30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核认为:
"罪犯火吻燕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劳动,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火吻燕减为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想想还是非常可怕的,但是总比死缓要好得多。
这将意味着我33岁以后的日子将全部在监狱里度过。岁月漫漫虽然遥遥无期;但是遥遥无期的岁月,终究已经是生路了,我要好好活下去,争取政府的宽大。
希望有朝一日,我的刑期与其他有期犯一样,有个期限,有个可以盼望的具体日子,回去与我白发苍苍的父母团聚,与我那可怜的女儿团聚。
人总在希望中过日子的。不管这个"希望"在有些人的眼里,是如何地轻而易举,是如何地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是如何地不能算作是希望的希望呀。
记者,我这样说是否显得有点拗口?但是在我,却是真实的巴望。
世界上有多少人在大墙外欢蹦乱跳,但是又能有多少人会时刻把这些最起码的生存状态,当作是人的自由呢?
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能揪心揪肺地体会得到。
这也算是我独到的一份人生的体验吧!既然命运把这种体验派给我来品尝,我就要点点滴滴地铭刻在心头。
不管我算是多么地不幸,动用这种方式去犯罪,总是人间的罪孽,我不希望有人步我后尘,让我算作尘世中的最后一个吧。
时间到了1989年3月16日那一天的上午。
命运女神朝我莞尔一笑,一纸刑事裁定书,从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飞到了我的手中。
第30号裁定书上如是写道:
"……市司法局根据火吻燕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再次提请本院予以减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核认为:罪犯火吻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劳动改造表现突出,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火吻燕减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我当时是多么激动呀,我的回家是有日子了。我现在终于可以像其他的罪犯一样,有个正确无误的可以回家的日子了。
如果说得浪漫一点,可以说是——指日可待。身陷囹圄的人只能这么想,否则怎么活下去呢。
尽管这个日子要等到下一个世纪,也就是2003年的3月15日。
有时在报上看到"跨世纪的人材、跨世纪的构想"什么的,我总会自嘲自己是"跨世纪的罪犯",人在世界上什么不好去做,却偏偏去做个跨世纪的罪犯!?
可悲呀,火吻燕,真是八辈子也不曾想过会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大好青春光阴呀!
想到这一切的一切,感慨都属徒然,于是我便不再感慨了。
是的,古人说得好——方定之日慧在定,有生何处不安生。
我要自己好好振作起来做人!在这里,当该也有一番天地可以作为的,我应该这样相信我自己。
监房外的那两棵广玉兰这三年来长得特别快,浓浓密密的树荫,在四周扩展了好大的一个圈儿。它撒下的浓荫,已经将我们那儿的整个窗户遮掉了一大半。
在服刑的场所,警官们常给我们上各种各样的课。在这个特殊的地方,我所学到的东西,并不比在外面学的东西少。
心理医生也来接受我们的咨询,为我们解难分析女犯心理上的死结。
如果,我以前的这种事情,能早日遇上这里的警官,也许就不至于造成这种悲惨的结局了。
我恨我自己以前懂的真是太少了。
说出来,你记者不要笑话,我来到了这里,方发现世界原来这样大。
回想在以前的日子,只是在医院、家庭中兜圈子,也没时间看书看报,再讲碰到了这样的男人,我从此就像陷入了一团乱麻之中,再也解不开这个死结了。
我整个儿身心完全被纠缠在死胡同里,出不来了。
我倒不是说这里怎样好,这里倒真是打开了我的眼界,使我知道人有各种各样的人,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事。
比方说,到了这里,我看了琼瑶的书,我真是如痴如醉。那些美好的情感,我以前从来都没有享受过,我是多么地向望呀。
在以往的生活中所欠缺的情感,我都竭力在书本中去发现去获得去拥有。人的思想就这样渐渐丰厚起来了。
记者你说得对,女人尤需情感的滋润,我以前得不到,现在我通过各种各样的学习,都直接或间接地得到了。
我真的很愉快,这里的女警官又都十分信任我,在女犯中让我担任一定的工作,比如说生产组长呀,学习组长呀,虽说服刑的生活,并不全是我与你记者谈的,都是些好事;不好的不顺当的也有,而且还不少。我就把它看作是对自己的惩罚,吃官司么,哪有这么"理想"的事,也就是现实与想象中的落差,失去自由与不失去自由之间的区别。
这一切我就不去谈它了。
既然我的性命都是"失而复得"地捡来的,其他的事还会有什么想不通的么!
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
这是女警官告诫我的,也是我自己在劳动改造中的切身体验。我终于被政府奖励可以回家三天!
这是我生命中盛大的节日,我无法用语言描述我喜悦的心情。
门外那两棵广玉兰树,经过又一度的春夏秋冬,又长高长大了许多。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本来都是相通的。有多少喜悦就会有多少痛苦,这在我重新返回监狱的途中,我深深体会到了。
我年迈的父母是多么需要我留在他们的身边,我的心灵受到重重创伤的女儿,也是多么需要我守护在她的身边,但是我别无选择。
我必须按时按刻地回到我的囚禁之地、我的监房。
我只有用更刻苦的努力,来缩短我回家的时间和路途。我相信政府的政策,我相信我自己。
女儿在没爹没娘的环境下,终于读完了小学,考人了中学。
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见之中,女儿渐渐长高了,长大了,也懂事了。
让女儿感到难堪的是,在毕业和升学时都必须要填的表格……
一般来说,父亲死了就不要填了,且不去管他是怎样的一种死法;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女孩的父亲"是这个样子"死的。反正死了就死了,不会有人来追问的。
难的是在监狱中服刑的母亲,怎么个填法呢?如真填上去,别人问起"为什么吃官司"时,就更令人难堪了。她既不能欺骗老师学校,又不想将自己推人一个很不利、很尴尬的境地之中。真是左也难右也难……
幸好中学的老师对她没有填满的表格,没当回事,说你忘填了就算了,不要填了,等毕业时再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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