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可以完全走上牟利的道路,让我这支笔不去抄乐谱,而完全用来写作。以我当时已有的、并且自觉有力量维持下去的那种一飞冲天之势。只要我稍微愿意把作家的手腕和出好书的努力结合起来,我的作品就可以使我生活得很富裕,甚至生活得很豪华。但是,我感觉到,为面包而写作,不久就会窒息我的天才,毁灭我的才华。我的才华不在我的笔上,而在我的心里,完全是由一种超逸而豪迈的运思方式产生出来的,也只有这种运思方式才能使我的才华发荣滋长。任何刚劲的东西,任何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从一支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出来。需求和贪欲也许会使我写得快点,却不能使我写得好些。企求成功的欲望纵然没有把我送进纵横捭阖的小集团,也会使我尽量少说些真实有用的话,多说些哗众取宠之词,因而我就不能成为原来有可能成为的卓越作家,而只能是一个东涂西抹的文字匠了。不能,绝对不能。我始终感觉到,作家的地位只有在它不是一个行业的时候才能保持,才能是光彩的和可敬的。当一个人只为维持生计而运思的时候,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绝不能屈从于对成功的追求。我把我写的书送到公众面前,确信是为公众的利益说了话,而其他的一切都在所不计。如果我的作品被人抛弃了,那是因为人们不愿从中吸取教益,那就算他们活该。就我而言,我并不需要靠他们赞许来生活。如果我的书卖不出去,我的职业也能养活我;也唯其如此,我的书倒真能卖得出去。
一七五六年四月九日,我离开了都市,从此就不再居住在都市中了;后来,无论在巴黎也好,在伦敦也好,在别的都市也好,几次短暂的勾留,都是路过,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我都不把它算作居住。埃皮奈夫人坐自己的车来接我们三人,她的佃户来运我的简单的行李,当天我就住定了。我发现我这小小的幽居里的布置和陈设都很简单,但是干干净净,甚至还很雅致。为这陈设费了一番工夫的那只手使这陈设在我的眼光里格外具有一种不可估量的价值。我觉得在我的女友家里作客,住在我亲自选择的、由她特意为我建造起来的一所房子里,真是乐趣无穷。
虽然天还很冷,甚至还有些残雪,大地却已经开始萌动了;紫罗兰和迎春花已经开了,树木的苞芽也开始微绽。我到的当天晚上,差不多就在我的窗前,在毗连住宅的一片林子里就听到了夜驾的歌唱。我矇眬地睡了一阵之后醒来。忘记了已经迁居,还以为是在格勒内尔路呢。忽然一阵莺声叩动了我的心弦,我在狂喜中叫道:“我全部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我首先关心的就是我对周围的那些乡村景物的印象如何。我先不安排我的房间,而是先出去散步。在我的住宅周围,没有一条小径,没有一片修林,没有一丛灌木,没有一块僻壤,不是我在第二天就跑遍了的。我越观察这个媚人的幽境,就越觉得它是为我而设的。这地方僻静而不荒野,使我恍如遁迹天涯。它具有那种都市附近难以找到的美丽景色;你突然置身其中,就绝对不能相信这里距巴黎只有四里约之遥。
我沉醉于乡村景物中的几天之后,才想到应该把文稿整理一下,把工作安排安排。一如既往,我规定上午抄乐谱,下午带着我的小白纸本和铅笔去散步。我从来只有sub dio(在露天下)才能自由自在地写作和思考,所以不想改变这个方法,我打算从此就把那片几乎就在我门口的蒙莫朗西森林当作我的书房。我已经有好几部作品都开了头,现在拿起来检阅了一番。我的写作计划是相当壮观的;但是在城市的喧嚣之中,进展一直很慢。我原就打算等到纷扰减少一点的时候,稍微做得快一些。我想现在可以说宿愿是终于实现了。象我这样一个常常生病的人,又常跑舍弗莱特、埃皮奈、奥博纳、蒙莫朗西府,又常被许多没事做的好事者跑到家里来钉住不放,而且又始终如一地拿半天的时间抄乐谱,如果人们数一数、量一量我在退隐庐和蒙莫朗西度过的那六年之中所写出的作品,我相信,他们会发现,如果我在进一段生活中浪费了时间,至少也绝不是浪费在无所事事上面。
在我已经动笔写的那些作品之中,我长久以来就在构思,搞得最有兴味,并想以毕生的精力去搞,而且,依我主观的看法,将来最能使我成名的,就是我那部《政治制度论》。我第一次想写这样一部书,已经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在威尼斯,曾有机会看出,这个被人们如此夸耀的政府,竟有那么多毛病。从那时起,通过对伦理学历史的研究,我的眼光又扩大了许多。我发现,一切都从根本上与政治相联系;不管你怎样做,任何一国的人民都只能是他们政府的性质将他们造成的那样;因此,“什么是可能的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在我看来,只是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政府性质能造就出最有道德、最开明、最聪慧、总之是最好的人民?——这里“最好”这个词是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我又看出,这个问题又极接近于这样一个问题(即使两个问题不是相同的):哪种政府在性质上最接近于法呢?由此便产生:什么是法?以及一连串与此同样重要的问题。我看出,所有这一切正把我引导到伟大的真理上面去,这些真理有益于全人类的幸福,特别有益于我的祖国的幸福——在我最近那次旅行当中,我在我的祖国没有找到在我看来足够正确、足够明晰的关于法律与自由的概念。我曾以为,用这种间接的方式为我的同胞提供这些概念,是最能顾全他们的自尊心的,也是最能使他们原谅我在这个问题上比他们看得稍远一点的。
虽然我写这部作品已经五、六年了,写得还是不多。写这一类书是需要沉思默想的,需要闲暇与安静。而且,我这部书是悄悄地写的。我不愿意把这个计划告诉任何人,连狄德罗也没有告诉。我生怕,对于我写书的时代和国度来说,这计划显得太大胆了,朋友们的惊慌会妨碍我的计划的执行。我还不知道它能否及时完成,赶在我生前出版。我希望能无拘无束地把我的这个题目所要求的一切都全部发挥出来;我深信,我既没有喜欢讽刺的脾气,又绝不想攻击别人,平心而论,我应该是无可指摘的。当然,我希望能充分利用思想的权利,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但同时我始终还是尊敬我必须生活于其治下的这个政府,永远不违背它的法令;我一面十分谨慎,不去违犯国际法,另一面也不愿意因畏惧而放弃国际法所赋予我的利益。
我甚至还要承认,以异国之人而生活在法兰西,我觉得我的处境是十分有利于放胆说出真理的;因为我很清楚,只要继续维持我原先的打算,不在法国出版任何未经批准的东西,那么,不管我的见解如何,不管在别的什么地方出版什么作品,我在法国都无须对任何人负责。就是在日内瓦,我也不能有这样的自由,因为在那里,不管我的书是在哪里印刷的,官方都有权指摘它的内容。这点考虑大大地促使我接受埃皮奈夫人的邀请而放弃去日内瓦定居的计划。我感觉到,正如我在《爱弥儿》里所说的那样,除非你是个阴谋家,否则,你若是想为祖国的真正利益写书,你就不应该到祖国的怀抱中去写。
使我觉得我的处境更加有利的,就是我怀有这样一种信心:法国政府也许并不怎样看重我,但是它即使不以保护我看成是自己的一种光荣,至少也会以不干涉我看成是自己的光荣。我觉得,对阻止不了的事予以宽容,从而拿这种宽容作为自己的一种功绩,倒是一个很简单却又很巧妙的政治手腕。要知道,法国政府有权做的,不过是把我驱逐出境;如果把我驱逐出境,而我的书还照样能写,或许还写得更少克制,那么,倒不如就让我安安静静地在法国写,把作者留在法国作为对作品的担保。而且,法国政府这样做,就是对国际法表示了一种开明的尊重,从而把全欧洲对它的根深蒂固的成见一扫而光。
有些人根据以后的事态发展判断,认为我的这种信任使我上了当,其实这种人很可能还是自己看错了。在后来把我吞没了的那场风暴中,我的书曾被用作借口,但是人们真正恨的还是我本人。他们很少把书的作者放在心上,他们要毁掉的是我让-雅克这个人。人们在我的作品里所发现的最大罪恶正是我的作品给我带来的荣誉。我们不要一步就跨到将来吧。直到现在,这个谜对我仍是一个谜,我不知道它将来能否在读者眼里揭开。我只知道这样一点:如果我公开发表出来的那些原理应该给我招来我所受到的那些对待的话,我早就成了那些原理的牺牲品了,因为,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把那些原理表现得最果敢——如果不说是最大胆——的一部,甚至在我退居退隐庐之前就已经产生出它的效果了。然而虽不是没有人曾想跟我寻衅争吵,但是根本就没有人想到阻止那部作品在法国印行,它在法国就跟在荷兰一样,是公开出售的。自此以后,《新爱洛伊丝》还是同样顺利地出版了,我敢说,同样地受到欢迎。而且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一点是:这个爱洛伊丝临终时的那番表白与萨瓦副主教所表白的完全一样。《社会契约论》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早在《论不平等》里就有了;《爱弥儿》里的一切大胆的言论也早在《朱丽》里就有了。这些大胆的言论既然没有为前两部作品激起任何流言蜚语,那么使后两部作品招来流言蜚语的当然就不是这些大胆的言论了。
另一项工作,性质大致相同,但计划订得比较晚,它是此刻最使我关怀的,这就是圣皮埃尔神父著作的摘选。由于叙事的线索,这部书我直到现在还没有谈到。在我从日内瓦回来以后,马布利神父就向我提起这件事,不是直接提起,而是通过杜宾夫人,因为杜宾夫人也出于某种利害关系,希望我接受这个意见。她是巴黎那三、四个曾拿老圣皮埃尔神父当作宠儿的美妇人之一;虽然她不是独占对神父的偏爱,至少是和文基荣夫人一同分享这种偏爱的。这位善良的老人死后,她对他保有的那种敬爱之忱,足以使他们双方都受到尊敬,因此,如果她看到她的朋友的那些未曾出世即已夭拆的文稿能由她的秘书复活起来,她是会感到光荣的。这些夭折的稿子里并非没有许多绝妙的思想,但是表达得太坏了。读来令人厌倦;说来也怪,圣皮埃尔神父把他的读者当作孩子看待,而说起话来却把他们当作大人,太不注意怎样使人听懂他所说的话。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建议我做这件工作,一则这件工作本身是有益的,再则它很适合于一个勤于动笔而懒于著作的人,适合于一个以构思为苦,宁愿就其所好,注疏别人的见解而不愿自创新意的人。此外,我既然不让自己局限于阐释的任务,谁也不能禁止我有时也去思考,因而我也就可以赋予这部作品以这样一种形式:使许多重要的真理披着圣皮埃尔神父的外衣钻到这个作品里来,这比披着我自己的外衣还要妙。不过这件工作也并不轻松,需要细读、深思、加以摘录的,足足有二十三大本之多,又冗长,又混乱,充满着赘词、重复、浅薄或错误的见解,必须从中搜寻出某些伟大而美妙的思想,而这给了我以忍受这种苦工的勇气。如果我能反悔而不至有伤脸面的话,我也常想把这份苦差使摆脱掉的;但是当我接受神父的手稿的时候(这些手稿是他的侄儿圣皮埃尔伯爵应圣朗拜尔的请求交给我的),我可以说是应承了要拿它来派用场的,因此,要么就把稿子还给人家,要么就得设法加以利用。我把这些手稿带到退隐庐的时候,就是作这后一种打算的,所以这也就是我准备把空闲时间用上去的第一部作品。
我还思考着第三部作品,是我对自身的观察使我想起来要写的;如果我的文笔能配得上我原定的计划的话,我很有理由希望能写出一部真正有益于人类的书,甚至可能是对人类最有益的书籍之一;我越这样想,就越感到有勇气去着手这个工作。我们都曾注意到,大部分人在他们的生活过程中往往与他们自己不甚相似,仿佛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我并不是为了证明这样一个显著的事实而要写一部书;我有更新颖、甚至更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要寻找这些变化的原因,特别注重那些操之在我的原因,以便说明我们应该怎样控制这些原因,使我们变得更好,更自信。因为,无可置辩,对于一个正派人来说,抵抗一些已经形成的欲念是比较痛苦的,如果他能上溯到这些欲念的根源而就其始生时加以预防、改变或纠正,就不会那么痛苦了。一个受到诱惑的人,第一次抵抗住了,因为他是坚强的,另一次就屈服了,因为他软弱了;如果他还是和前次那样坚强的话,他就不会屈服的。
当我一面探测自己,一面观察别人,来寻求这种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究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我发现生活方式大部分是由外界事物的先入印象决定的。我们不断地被我们的感官和器官改变着,我们就不知不觉地在我们的意识、感情、乃至行为上受到这些改变的影响。我搜集的许许多多明显的观察资料都是没有争论余地的;我觉得这些观察资料,由于它们是合乎自然科学原理的,似乎很能提供一种外在的生活准则,这种准则随环境而加以变通,就能把我们的心灵置于或维持于最有利于道德的状态。如果人懂得怎样强制生理组织去协助它所经常扰乱的精神秩序,那么,他就能使理性不出多少偏差,就能阻止多少邪恶产生出来啊!气候、季节、声音、颜色、黑暗、光明、自然力、食物、喧嚣、寂静、运动、静止——它们都对我们这部机器产生作用,因此也就对我们的心灵产生作用;它们都为我们提供无数的、近乎无误的方法,去把我们听其摆布的各种感情从其起源之处加以控制。这就是我的基本思想,我已经把纲要写出来了,并且我希望,对禀性良好,真诚地爱道德而又提防自己软弱的人们,我这个思想是准能产生效力的,我觉得用这个思想能很容易写出一部读者爱读、作者爱写的有趣的书来。然而,这部题为《感性伦理学或智者的唯物主义》的著作,我一直没有在上面花多少工夫。许多纷扰——读者不久就会知道其中原因的——阻止了我专心去写,人们将来也会知道我那份纲要的命运如何,它是出乎意料地与我自身的命运密切关联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