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梅,我写瑞珏,我写鸣凤、我心里充满着同情和悲愤。我还要说我那时候有着更多的憎恨。后来在《春》里面我写淑英,淑贞,蕙和芸,我也有着这同样的心情。我深自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里面,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品的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
我的这心情别人或许不能了解,但是你一定明白。我还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的时候,在我姐姐的房里我找到了一本《烈女传》。是插图本,下栏有图,上栏是字。小孩子最喜欢图画书。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图画很细致,上面尽是些美丽的古装女子。但是她们总带着忧愁、悲哀的面容。有的用刀砍断自己的手,有的投身在烈火中,有的在汪洋的水上浮沉,有的拿宝剑割自己的头颈。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在高楼上投缳自尽。都是些可怕的故事!为什么这些命运专落在女人身上?我不明白!我问姐姐,她们说这是《烈女传》。我依旧不明白。我再三追问。她们的回答是:女人的榜样!我还是不明白。我一有机会便拿了书去求母亲给我讲解。毕竟是母亲知道的事情多。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把自己这只手砍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起了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够一个人走出宫去,便甘心烧死在宫中。那边是一个孝女,她把自己的身子沉在水里,只为了去找寻父亲的遗体(母亲还告诉我许多许多可怕的事情,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听母亲的口气她似乎羡慕那些女人的命运。但是我却感到不平地疑惑起来。为什么女人就应该为了那些可笑的封建道德和陈腐观念忍受种种的痛苦,而且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什么那一本充满血腥味的《烈女传》就应该被看作女人的榜样?我那孩子的心不能够相信书本上的话和母亲的话,虽然后来一些事实证明出来那些话也有“道理”。我始终是一个倔强的孩子。我不能够相信那个充满血腥味的“道理”。纵然我的母亲、父亲、祖父和别的许许多多的人都拥护它,我也要起来反抗。我还记得一个堂妹的不幸的遭遇。她的父母不许她读书,却强迫她缠脚。我常常听见那个八九岁女孩的悲惨的哭声,那时我已经是十几岁的少年,而且已经看见几个比我年长的同辈少女怎样在旧礼教的束缚下憔悴地消磨日子了。
我的悲愤太大了。我不能忍受那些不公道的事情。我常常被逼迫着目睹一些可爱的生命怎样任人摧残以至临到那悲惨的结局。那个时候我的心因爱怜而苦恼,同时又充满了恶毒的诅咒。我有过觉慧在梅的灵前所起的那种感情。我甚至说过觉慧在他哥哥面前说的话:“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吧。”我不忍掘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若干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我的积愤,我对于不合理的制度的积愤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倾吐出来。我写了《家》,我倘使真把这本小说作为武器,我也是有权利的。
希望的火花有时也微微地照亮了我们家庭里的暗夜。琴出现了。不,这只能说是琴的影子。便是琴,也不能算是健全的女性。何况我们所看见的只是琴的影子。我们自然不能够存着奢望。我知道我们那样的家庭里根本就产生不出一个健全的性格。但是那个人,她本来也可以成为一个张蕴华(琴的全名),她或许还有更大的成就。然而环境薄待了她,使她重落在陈旧的观念里,任她那一点点的锋芒被时间磨洗干净。到后来,一个类似惜春(《红楼梦》里的人物)的那样的结局就像一个狭的笼似地把她永远关在里面了。
如果你愿意说这是罪孽,那么你应该明白这是谁的罪过。什么东西害了你,也就是什么东西害了她。你们两个原都是有着光明的前途的人。
然而我依旧寄了一线的希望在琴的身上。也许真如琴所说,另一个女性许倩如比她“强得多”。但是在《家》里面我们却只看见影子的晃动,她(许倩如)并没有把脸完全露出来。
我只愿琴将来不使我们失望。在《家》中我已经看见希望的火花了。
——难道因为几千年来这条路上就浸饱了女人的血泪,所以现在和将来的女人还要继续在那里断送她们的青春,流尽她们的眼泪,呕尽她们的心血吗?
——难道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吗?
——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了幸福呢?
琴已经发出这样的疑问了。她不平地叫起来。她的呼声得到了她同代的姊妹们的响应。
关于《家》我已经写了这许多话。这样地反复剖白,也许可以解除你和别的许多人对这部作品的误解。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家》我已经读过了五遍。这次我重读我五六年前写成的小说,我还有耐心把它从头到尾修改了一次。我简直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想笑,我又想哭,我有悲愤,我也有喜悦。但是我现在才知道一件事情: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不错,我会牢牢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那么就让它作为我的鼓舞的泉源吧。
巴金 1937年2月
附录三
{{和读者谈《家》}}
有许多小说家喜欢把要对读者讲的话完全放在作品里面,但也有一些人愿意在作品以外发表意见。我大概属于后者。在我的每一部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中都有我自己写的“序”或“跋”。有些偏爱我的读者并不讨厌我的唠叨。有些关心小说中人物的命运的人甚至好心地写信来探询他们的下落。就拿这部我在二十六年前写的《家》来说吧,今天还有读者来信要我介绍他们跟书中人通信,他们要知道书中人能够活到现在,看见新中国的光明才放心。二十六年来读者们常常来信指出书中的觉慧就是作者,我反复解释都没有用,昨天我还接到这样的来信。主要的原因是读者们希望这个人活在他们中间,跟他们同享今天的幸福。
读者的好心使我感动,但也使我痛苦。我并不为觉慧惋惜,我知道有多少“觉慧”活到现在,而且热情地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工作。然而觉新不能见到今天的阳光,不能使他的年轻的生命发出一点点光和热,却是一件使我非常痛心的事。觉新不仅是书中人,他还是一个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大哥。二十六年前我在上海写《家》,刚写到第六章,报告他自杀的电报就来了。你可以想象到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完这本小说的。
我很早就声明过,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作者,我不是为了要做作家才写小说,是过去的生活逼着我拿起笔来。我也说过:“书中人物都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的确,我写《家》的时候,我仿佛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面挣扎。我陪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欢笑,也陪着他们哀哭。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我好像在挖开我的记忆的坟墓,我又看见了过去使我的心灵激动的一切。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常常目睹一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以至于得到悲惨的结局。那个时候我的心由于爱怜而痛苦,但同时它又充满憎恨和诅咒。我有过觉慧在他的死去的表姐(梅)的灵前所起的那种感情,我甚至说过觉慧在他哥哥面前所说的话:“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吧。”一直到我在一九三一年年底写完了《家》,我对于不合理的封建大家庭制度的愤恨才有机会倾吐出来。所以我在一九三七年写的一篇《代序》中大胆地说:“我要向这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Jaccuse 《我控诉》。”我还说,封建大家庭制度必然崩溃的这个信念鼓舞我写出这部封建大家庭的历史,写出这个正在崩溃中的地主阶级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我把这个故事叫做《激流三部曲》,《家》之后还有两个续篇:《春》和《秋》。
我可以说,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川西盆地的成都当时正是这种家庭聚集的城市。在这种家庭中长一辈是前清的官员,下一辈靠父亲或祖父的财产过奢侈、闲懒的生活,年轻的一代却想冲出这种“象牙的监牢”。在大小军阀割据地方、小规模战争时起时停的局面下,长一辈的人希望清朝复辟;下一辈不是“关起门做皇帝”,就是吃喝嫖赌,无所不为;年轻的一代却立誓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建造新的生活,他们甚至有“为祖先赎罪”的想法。今天长一辈的已经死了;下一辈的连维持自己生活的能力也没有;年轻的一代中有的为中国革命流尽了自己的鲜血,有的作了建设新中国的工作者。然而在一九二○年到一九二一年(这就是《家》的年代),虽然五四运动已经发生了,爱国热潮使多数中国青年的血沸腾,可是在高家仍然是祖父统治整个家庭的时代。高老太爷就是封建统治的君主。他还有整个旧礼教作他的统治的理论根据。他是我的祖父,也是我的一些亲戚的家庭中的祖父。经济权捏在他的手里,他每年收入那么多的田租,可以养活整整一大家人,所以一大家人都得听他的话。处理年轻人生死的大权也捏在他的手里。他认为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他想不到年轻人会有灵魂。他靠田租吃饭,却连农民怎样生活也弄不清楚。甚至在军阀横征暴敛一年征几年粮税的时候,他的收入还可以使整个家过得富裕、舒服。他相信这个家是万世不败的。他以为他的儿子们会学他的榜样,他的孙子们会走他的道路。他并不知道他的钱只会促使儿子们灵魂的堕落,他的专制只会把孙子们逼上革命的路。他更不知道是他自己亲手在给这个家庭挖坟。他创造了这份家业,他又来毁坏这个家业。他至多也就只做到四世同堂的好梦(有一些大家庭也许维持到五代)。不单是我的祖父,高老太爷们全走着这样的路。他们想看到和睦的家庭,可是和平的表面下掩盖着多少倾轧、斗争和悲剧。有多少年轻的生命在那里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但是幼稚而大胆的叛逆毕竟冲出去了,他们找到了新的天地,同时给快要闷死人的旧家庭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
我的祖父虽然顽固,但并非不聪明,他死前已经感到幻灭,他是怀着寂寞、空虚之感死去的。我的二叔以正人君子的姿态把祖父留下的家业勉强维持了几年,终于带着无可奈何的凄凉感觉离开了世界。以后房子卖掉了,人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一九四一年我回到成都的时候,我的五叔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又穷又病地死在监牢里面。他花光了从祖父那里得到的一切,花光了他的妻子给他带来的一切以后,没有脸再见他的妻儿,就做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这个人的另一面我在小说中没有写到:他面貌清秀,能诗能文,换一个时代他也许会显出他的才华。可是封建旧家庭的环境戕害了他的生机,他只能做损人害己的事情。为着他,我后来又写过一本题作《憩园》的中篇小说。
我在前面说过,觉新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一生爱得最多的人。我常常这样想:要是我早把《家》写出来,他也许会看见了横在他面前的深渊,那么他可能不会落到那里面去。然而太迟了。我的小说刚刚开始在上海的《时报》上连载,他就在成都服毒自杀了。十四年以后我的另一个哥哥在上海病故。我们三弟兄跟觉新、觉民、觉慧一样,有三个不同的性格,因此也有三种不同的结局。我说过好几次,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像梦魇一般压在我的心上。这梦魇无情地摧毁了许多同辈的年轻人的灵魂。我几乎也成了受害者中的一个。然而“幼稚”和“大胆”救了我。在这一点我也许像觉慧。我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我偏要做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在自己办的刊物上发表过几篇内容浅薄而且有抄袭嫌疑的文章。我不能说已经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牢牢记住丹东的话:“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三个大胆在那种环境里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帮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着他的“大胆”才能够逃出那个正在崩溃的家庭,找寻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却把觉新活生生地断送了。
有些读者关心小说中的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她们的事情。她们四个人代表着四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两种不同的结局。瑞珏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虽然我祖父死后我嫂嫂被逼着搬到城外茅舍里去生产,可是她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地死在那里。我也有过一个像梅那样年纪的表姐,她当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这一辈人不论男女都喜欢她。我们都盼望她能够成为我们的嫂嫂,后来听说姑母不愿意“亲上加亲”(她自己已经受够亲上加亲的痛苦了,我的三婶是我姑母夫家的小姐),因此这一对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四五年后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后的十几年内她生了一大群儿女,一九四二年我在成都重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一个爱钱如命的可笑的胖女人。我们家里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她我什么记忆也没有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托人来说话,要讨她做姨太太,她的叔父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她坚决地拒绝。虽然她并没有爱上哪一位少爷,她倒宁愿后来嫁一个贫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鸣凤的不同,而且她是一个“寄饭”的丫头。所谓“奇饭”,就是用劳动换来她的饮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权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们家的老听差。他并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鸣凤幸运,用不着在湖水里去找归宿。